第一条 本会名称:沈阳药科大学亦弘商学院同学会,简称“亦弘同学会”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。英文名称为 Yeehong Business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,简写为 YBSAA。
第二条 本会为亦弘商学院同学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性群众团体,是经亦弘商学院同意,由同学ω 自发自治、 自我管理、自我运行的联谊组织。
第三条 本会宗旨:弘扬亦弘商学院“弘道兴业”的价值观;加强同学之间、同学和学院之间的联系;激励同学 发扬学院严谨、创新和卓越的精神,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、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第四条 本会的工作原则:服务为本、资源共享、卓越务实 。
第五条 本会接受亦弘商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六条 本会遵守宪︾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:
第二章 业务范围
(一) 加强同学间、同学和学院间的联卐系和交流;
(二) 促进同学为行业发展和学院的发展作出贡献;
(三) 进行学术文化交流々与合作;
(四) 组织联谊活动及公益活动;
(五) 加强同各地同学会联系和交流,指导各地同学会开展工作;
(六) 交流信息,增进情谊,相互促进,共同发展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。凡拥护◤本会章程,自愿参加本会,曾在亦弘商学院各课程项目(包括能力培养项目、 高层经理研修课程、高层经理培训课程、职业发展教育项目)学习过的学员及工作过的教职工,均可 成为本会会员 / 申请参加本会。
第九条 亦弘商学院的课程主席和课程教授,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十条 本会接受团体会员,各地同学组织经与本会联系,承认本会章程,均可以成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第十一条 非本会会员对亦弘商【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机构、团体和个人,经同学会理事会同意,可授予本会会员资格。
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:经与本会或当地同学组织取得联系并登记,由秘书处负责登记会籍。
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三) 对本会√的批评建议权、监督权;
(四) 本会会员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 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 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 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;
(四)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